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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奖惩制度(干金年会体育货分享)
发布时间:2023-03-24 16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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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金年会体育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,奖惩分明,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,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,特制订本制度;

  8、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线、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胸牌达三次以上者;

  2、违反劳动纪律、经常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、消极怠工,金年会体育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;

  11、滥用职权,违反财经纪律,挥霍浪费公司资才,损公肥私,造成经济损失的;

  13、贪污、盗窃、行贿受贿、敲诈勒索、赌博、流氓、斗殴,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;

  18、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,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假期在外另谋职业的;

  第十五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,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,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;

  第十六条 员工可以向行政人事部检举、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,要求处理。

  第十七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、检举、揭发,立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。调查完毕,行政人事部提出《处理意见书》呈报总经理批准,交由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。

  第十八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,应当慎重决定。必须弄清事实,取得证据,经过一定会议讨论,征求有关部门意见,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。

  第十九条 调查、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,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,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,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

  第二十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,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,可向上级机关陈诉理由申请复核;

  第二十一条 受处分的员工,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,不得调离公司(公司宣布辞退、开除的除外);